辰溪县教育局 2018年秋季辰溪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 生公告(辰教函〔2018〕30号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99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做好消除大班额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5号)文件要求,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结合城区实际,现将辰溪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统筹规划。根据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实际,统筹规划新生招生规模。
(二)就近划片。对符合在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家长户籍、房产证、居住证(一年以上)等为依据就近安排入学;辰阳镇辖区内的原设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按原划分的区域到就近学校或教学点报名。
(三)依法依规。小学入学年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招生不与任何幼儿园挂钩。
(四)严控班额。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要严控大班额,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
(五)阳光透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进招生工作,县公安、国土、房产、食药工商、信访、人社等部门参与证件的审核。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注册学籍,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为辰阳镇城区户籍、在辰阳镇城区有合法房产或有辰阳镇居住证(一年以上);调入辰阳镇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子女(符合该校条件者为对象第一批次招生对象);
2.非辰阳镇城区户籍,务工、经商且正常营业一年以上(务工、经商截至2018年8月31日以前满一年)且合法居住的人员子女(第二批次);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须为熊首山小学、城北小学、辰阳明德小学、张家溜小学、柘坪小学的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区域规划
(一)招生计划:
学校 | 拟招班数 | 拟招人数 | 平均班额 |
熊首山小学 | 8 | 360 | 45 |
辰阳明德小学 | 8 | 360 | 45 |
城北小学 | 6 | 270 | 45 |
思源实验学校 小学部 | 8 | 360 | 45 |
小学合计 | 30 | 1350 | 45 |
辰溪一中 | 4 | 200 | 50(含农村50人) |
辰溪二中 | 10 | 500 | 50 |
实验中学 | 10 | 500 | 50 |
思源实验学校 初中部 | 10 | 500 | 50 |
初中合计 | 34 | 1700 | 50 |
(二)小学新生入学区域规划:
熊首山小学:辰阳镇城区老城及现锦岩村原瞿家湾村。
城北小学:东风大桥以东沿东风路至刘晓公园门口以北(包括龙头井、中心市场等);
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刘晓公园门口向南至红绿灯路口以东(包括吉祥庄园、晓园新村、育才小区、泡潭村、六弓塘村、耐火材料厂、华盛家园、大千锦绣山城、龙腾御城、金石梅园、仙林新村等)的城东新区;
辰阳明德小学:东风东路至刘晓公园门口以南(包括财政局往东至福满家超市路口以南)等城区范围。
各校实际招生数与计划数不符时在边界区域适当调整。
(三)初中新生招生区域及对象范围:
实验中学:以双溪为界,辰阳镇老城范围(除龙头井等原煤矿家属区)。
思源实验学校中学部:东风大桥东端沿东风路以南至城东(包括吉祥庄园、晓园新村、育才小区)。
辰溪二中:东风大桥东端沿东风路至刘晓公园以北、东风大桥西端环城路以北,原辰溪煤矿家属区等城区范围。
各校实际招生数与计划数不符时在边界区域适当调整。
四、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者应提交以下合法有效证件资料
1.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一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及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
2.父母属个体经商户的另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父母属务工需提供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或企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缴费凭证及复印件。
3.父母属正常工作调动的国家公职人员,需提供调令及近三个月的工资表。
五、招生入学
(一)小学一年级:
1.第一批次招生:2018年8月20一21日,由适龄儿童家长持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按照公示的划定区域到学校报名登记并由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报名地点为熊首山小学、辰阳明德小学、城北小学、思源实验学校);
2.公布富余学位:2018年8月24日,在城区各小学公布各校富余学位。
3.第二批次招生:2018年8月25日,分学校集中初验学位申请资料,家长必须在当天之内,按要求到学校递交学位申请资料,工作人员核对家长提供的材料并审核申请资格。8月27日初验通过后,参加富余学位抽签(报名地点为熊首山小学、辰阳明德小学、城北小学、思源实验学校)。
4.正式开学报名:2018年8月30一31日,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到学校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二)初中七年级:
1.城区四所初中(除一中自主招生外)由局基教股统一组织进行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 考虑城区学位特别紧张的实际,城区学校不接受学生转入。
3. 考虑到思源实验学校、辰溪二中有达标且足够的学生寝室,凡需住宿的学生原则上分配在思源实验学校、辰溪二中。
六、其他
1.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有城区户籍的学位申请者不能就读申请地段学校,非城区户籍的学位申请者回原籍就读。
2.学位申请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逾期或不按要求申请的,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七、学生异动
严把转学入口关,严格规范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已经达到大班额的中小学或班级,不能接收转学学生,坚决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的行为,防止人为造成大班额。
八、从严规范转学行为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违规择校要求,对违规接收的择校生不注册学籍,不核发公用经费;各单位、各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违规择校要求。对有关单位与个人在招生中弄虚作假或为入学提供虚假证明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在招生过程中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辰溪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