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 辰溪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东安置点)工程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辰溪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辰溪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东安置点)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编号:HNJS2018-FW-0710),现对原上传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做如下补遗修改:
1.原招标公告中“6.3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6日下午17:3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变更为“6.3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7日下午17:3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原招标公告中“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踏勘时间:2018年7月26日下午17:45整”变更为“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踏勘时间:2018年7月27日下午17:45整。”
3.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3.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相关高级工程师证。”变更为“3.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踏勘时间:2018年7月26日下午17:45整。”变更为“1.9.1踏勘时间:2018年7月27日下午17:45整。”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中,“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及相关高级工程师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变更为“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6.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附表1资格审查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中“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及相关高级工程师证,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及相关高级工程师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变更为“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辰溪县建设环保综合大楼9楼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139074575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辰溪县先锋路党校一楼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745-5241118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