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2018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辰溪县2018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2018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湘农联(2018)101号文件精神,为搞好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工作建设,提高贫困户产业参与度,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特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遵循因地制宜、主体自愿、突出特色、长短结合、融合发展精准对接贫困人口的原则,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选择适合贫困村发展、贫困人口广泛参与的大产业项目,确保产业扶贫资金全部落实到产业发展上。
2.工作目标
全县选择稻花鱼、油茶、电子元件加工扶贫车间等三个产业项目作为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50万元,帮助企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落实项目利益联结,带动帮扶贫困人口2440人,使帮扶贫困人口人均年增收200元以上。
3.产业项目确定
围绕全县主导产业,本着“产业发展、带动明显、高效实施、资金安全”的原则,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前期调查摸底、报请领导同意、部门会商、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扶贫专题会议通过、社会公示等程序,筛选、确定实施三个产业项目,分别是辰溪县永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油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辰溪县神农综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稻花鱼产业加工项目、怀化市中三源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件加工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辰溪县永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安排400万元用于油茶产业发展,帮扶贫困人口1500人;辰溪县神农综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安排120万元用于稻花鱼加工产业,帮扶贫困人口450人;怀化市中三源电子有限公司安排130万元用于电子元件加工扶贫车间建设,帮扶贫困人口490人。
4.利益连接模式和预期效益
项目采取委托帮扶模式。扶贫主体与贫困户以重点产业扶贫项目为平台,通过委托帮扶模式,结成利益联结共同体。扶贫主体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财政资金规模的25%。每个贫困人口按人平2000元资金标准投入项目实施扶贫主体,前5年项目实施扶贫主体对帮扶贫困人口每年按照投入资金10%的比例进行保底分红,每人每年分红200元以上,连续5年。五年期过后,贫困户与扶贫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5.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充分调动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组织贫困人口参与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实施。通过培训,扶志扶智,改变贫困人口观念和提升劳动技能。发挥扶贫车间、油茶示范基地、稻花鱼加工重点项目的用工多的优势,优先聘用贫困户,把部分贫困人口变成扶贫主体的产业工人,实现家门口就业,靠劳务收入脱贫致富。通过油茶加工和稻花鱼加工项目,让企业和贫困户对接,解决贫困户油茶和稻花鱼等农产品的销售问题,增加贫困户生产经营性收入。
6.工作要求
6.1明确项目分工。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实施主体选择、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验收工作,抓好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的落实,维护贫困人口的正当权益,总结经验,宣传推荐。扶贫部门负责县级实施方案的把关、维护贫困人口的正当权益,总结经验,宣传推荐,配合农业部门共同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和验收。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管理。
6.2 加强项目监管。 科学设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主要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日标的项目,不得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不得安排资金。
6.3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完成后,立即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6.4 建立利益维权机制。项目实施主体要成立有扶贫对象参与的监事会、及时公告公示项目帮扶的扶贫对象、公布项目执行和项目效益情况。农业部门要加强项目跟踪检查和项目效益分析,项目竣工后,由农业部门牵头,会同扶贫部门共同对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估,逐一提交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估报告。
6.5 建立扶贫产业保险。积极探索防范与化解市场风险机制,加大农产品保险业务的拓展力度。通过保险与扶贫相结合,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职能,提高贫困地区农业产业风险保障水平。保费补贴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16]36号)办理。
7.保障措施
7.1 加强组织领导。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在辰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后续发展扶持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促进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顺利实施。
7.2 严格资金管理。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必须规范使用,严格管理。
7.3 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产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同时,充分运用检查考核评估结果,对完成工作情况好的主体予以表彰,对完成情况较差的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辰溪县农业局 辰溪县扶贫办
201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