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有在职人员68人,离退休人员34人,自收自支人员8人,共计110人,属于县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一)部门职责
主管全县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及区划地名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民政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1个副科二级单位,县城乡社会求助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救灾救济股,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股,民间组织管理股,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2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2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介绍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①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025.41万元,较上年减少1852.11万元,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减少。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819.45万元:①公用经费221万元,②人员经费445.3万元③专项经费2022.25万元:民政事业费150万元(含增资跑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40万元,优抚及精退人员180.25万元,五保供养人员33.54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68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4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金20万元,退伍安置(含义务兵优待)256.24万元,居委会工资及工作经费396.22万元,敬老院工作经费120万元,县慈善总会2万元,殡葬事业费5万元,老龄委115.7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390.28万元;④上级追加指标拨款130.9万元;⑤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②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025.41万元,较上年减少1852.1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61.46万元,(人员支出预算68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53万元;一般性办公支出预计16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预计2163.95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61.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0.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17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53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
②项目支出: 2163.95万元,其中民政事业费150万元(含增资跑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40万元,优抚及精退人员180.25万元,五保供养人员33.54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68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4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金20万元,退伍安置(含义务兵优待)256.24万元,居委会工资及工作经费396.22万元,敬老院工作经费120万元,县慈善总会2万元,殡葬事业费5万元,老龄委115.7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390.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0.9万元,党建工作经费10.8万元。
(二)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 经费预算指标为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预算数总体持平,没有增减。
(三)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民政局机关运行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6万元,相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89.5万元,减少31.3%。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7.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9万元)。
四、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点击下载)部门预算公开表的_(500001)民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