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教职员工 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通知》的通知(辰教党字〔2018〕17号)
局机关各股(室),督学责任区,各学校(园):
现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辰溪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违规操办
“升学宴”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各督学责任区,各学校(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持续纠正“四风”,坚决刹住高(中)考关键节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经县教育局党委研究,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自律意识,严格遵守“五个严禁”
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子女升学期间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及负责部门的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做到“五个严禁”:一是严禁利用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升学宴”并借机敛财;二是严禁参加违规举办的“升学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三是严禁采取分散和巧立名目等方式或委托、默许其他关系人变相操办“升学宴”;四是不准巧立名目用公款或企业、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操办宴席、报销子女学习费用;五是严禁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
机关各股(室),各学校(园)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股(室)负责人、校(园)长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早提醒、早教育,提早消除顶风违规违纪苗头。各学校(园)要对本校2018年党和国家公职人员子女高中毕业(含报考师范类院校初中毕业生)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属国家公职人员子女的,于6月30日前报局监察室;各学校(园)的校(园)长和支部书记要对本单位有子女升学的党员、教职员工予以提醒谈话,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协同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要对教育局机关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予以提醒谈话,督促其作出不操办“升学宴”的承诺。
三、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对违纪行为的问责
县教育局会同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检查、暗访和举报发现违反“五个严禁”的问题,一经查实,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同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举报电话:0745—522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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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辰溪县2018年党和国家公职人员子女高中毕业(含报考师范类院校初中毕业生)情况
统 计 表
单位(签章): 2018年 月 日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子女姓名 | 毕业学校 |
校(园)长: 支部书记:
填表说明:此表由各单位自行复制,一式两份,一份由本单位存档,一份交局监察室(2018年6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