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7-17 16:1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因夏龙平保管不善,将位于大桥北路建欣家园2栋306。湘林证字(2012)第008045078号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声明代理人:杨世德 2018年7月17日 终审 :国土局 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 【打印正文】